抗癌藥停用不等于大功告成。部分副作用(如遲發性心臟損傷、骨髓抑制)會晚一些才表現出來。 最好的辦法,是按醫生要求復查——包括定期影像學、血常規和器官功能監測。一般建議每3~6個月隨訪一次,如體力、呼吸、消化等方面有小問題,及時反饋,不錯過重要提醒。